头头 发表于 2016-12-13 14:57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地处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高校,经教育部批准建有研究生院。  一、招生规模及方式  2017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90人(含联合培养、少数民族计划等)。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直接攻博、硕博连读,今年我校普通招考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各专业预计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录取时根据教育部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申请-考核制)报考博士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拿到毕业证);持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前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在职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已获得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3)同等学力考生须在获学士学位后有六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必须符合报考学院的要求(详见专业目录的备注),且只能报考定向就业。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4、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5、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须同时满足所报考学院的报考条件。  (二)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考生报考条件与实施方法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间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申请人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月8日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缴费,网址为http://stu.upc.yanzhao.edu.cn/login.jsp。另外,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下载相关报名材料(包括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书、体检表、科研计划书)。  四、提交材料(申请-考核制)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2月12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纸质材料,申请材料须添加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邮寄须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不接收非中国邮政EMS以外的任何邮件。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招办,收件人:研招办,邮编:266580,信封上请注明博士报名材料。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后在报名系统中打印,须本人签名)。  (2) 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须在报到前补交)。  (3)①已毕业硕士生,须提供硕士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硕士须提供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本科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5) 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和同等学力提供)。  (6)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须下载我校专家推荐书,推荐人签名、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内容不能重复)(点击下载推荐书.doc)。  (7)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 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9)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 点击下载科研计划书.doc)。  (10)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复印件,包括:TOEFL、GRE、IELTS、CET-4、CET-6。  (11)我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须下载我校体检表,体检结论要明确,如合格、正常等)。( 点击下载体检表.doc)。  (1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3)报考学院要求的其它申请材料。  同等学力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按照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的要求向学院提交相应材料,学院同意审核后,将有关材料一式两份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经查不符合事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五、资格审查  (一)材料初审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于2月28日前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核,申请材料通过初步审核后将提交相关学院,由学院进行复审。  (二)材料复审  学院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导师审查考生的培养潜质、创新能力等。通过复审考生名单由学院在3月10日前进行公示,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相关学院公布的通知。  通过复审的考生须在考核前一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上述要求复印件的原件,到我校青岛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领取准考证。  六、考核 考核时间:2016年3月18日、19日,地点和内容以各学院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七、录取  (一)录取办法以各学院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二)拟录取考生应在录取前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报考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由委托单位和本人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博士生协议书;未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转至我校的按照定向就业管理。  (三)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由考生自行负责。  八、学制  博士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不超过8年。  九、学费及奖学金 1、学费:10000元/年。  2、奖学金:  (1)我校已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向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不含委托培养)按年度提供研究生奖学金。  (2)我校还设有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各方面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奖助政策请参见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管理文件”中《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十、其他  1.现役军人须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对专项计划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暂行办法》执行。  3.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4.如在2017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注意事项:考生网上报名时除了要满足学校的基本要求外,还需符合报考学院的报考条件,如英语六级等,网上审核只是审核考生是否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基本的报考条件,而学院提出的其它要求在其收到考生提交的纸质材料后才会审核,即网上审核通过并不意味着满足学院的报考要求。各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将于2016年12月20日前公布在本单位网站,请考生核实自己能够同时满足学校和报考学院的的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否则会出现网上审核通过但学院审核不通过的情况。  我校寒假放假时间:2017年1月8日-2月18日。以上安排如有变化,我们将在本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本网站查看最新信息。  网址:http://gs.upc.edu.cn/  学校代码:10425  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66号邮政编码:266580  联系部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招办E-mail: sdyzb@upc.edu.cn  联系电话:0532-86981979 86981390  各学院网址及联系方式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主管院长吴智平联系电话0532-86981157
教学秘书盛学香
   邹桂红联系电话0532-8698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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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工程学院主管院长张凯联系电话0532-86981705
教学秘书许倩联系电话0532-8698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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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学院主管院长黄方联系电话0532-8698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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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主管院长刘永红联系电话0532-86983303
教学秘书于鹤青联系电话0532-8698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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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主管院长王宇红联系电话0532-86983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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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主管院长俞然刚联系电话0532-8698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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