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hit 发表于 2017-5-9 10:51

编辑不用作者推荐审稿人,107篇论文还该撤?

  最近几年,几个出版社相继对一批学术论文进行撤稿,理由是这些论文存在虚假评审。说良心话,这样的事情影响非常恶劣,一方面是这些论文的作者,一方面是我们这些在国内从事科研工作的人们。当然,唯一一个值得庆幸的是这些论文被撤稿,目前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这些论文在实验数据方面存在“造假”、“剽窃”。

  学术道德,我们通常只关注:数据造假,最有名的莫过生命科学领域出现过的日本科学女神和韩国科学国宝级教授。还有就是数据剽窃,还记得那位把英文翻译成中文发表而导致博士学位被取消的。再有就是一稿多投,说实话,这样的论文我看见过中国作者的,也看见过外国作者的,而且很多现在都没有撤稿的。上述三种学术问题,如果被揭露,责任100%都应该算成作者的。

  然而,最近几年出现大批量学术论文被撤稿,基本上都是因为“虚假审稿人”。学术论文大批量撤稿,伤害之一是学术期刊本身,原因很简单,期刊的声誉一旦受损,需要多年才能够弥补回来。伤害之二是这些作者,他们本来应该只是想快点发表一篇学术论文,现在没有想到害人害刊害己。就我看来,伤害最大的,我个人觉得是中国学术界的整体声誉,这几次撤稿,动不动就是作者全部与中国高校、科研院所有关,或者绝大部分作者来自中国高校科研院所。可惜,中国每年发表几十万篇学术论文并不见得为中国学界带来学术声誉质的飞跃,然而这几百篇论文却可以把这些年积累的学术声誉给毁了半壁江山。

  然而,对于这些论文被撤稿,败坏我们中国学者的声誉,我个人觉得作者是应该受到惩罚,但是期刊的相关编辑也应该引咎辞职。试想,如果期刊编辑不选择作者推荐的审稿人,这107篇论文并不见得都能够被这个期刊录用,但是我相信还是会有一些论文会被录用的。但是,如果这107篇期刊通过其他人的评审,他们是否照样需要被撤稿?因此,对于这一起事件的真正罪魁祸首就是期刊的编辑们。

  1)在论文投稿的时候,作者都必须声明:学术论文为作者的原创结果(没有作假、没有剽窃)、作者没有一稿多投(论文没有发表,并没有投稿给第二家期刊)。但是,就没有一个地方明确说明作者在投稿的时候,作者推荐的审稿人必须是“真的”。比方说,国内很多教授以前都有yahoo或者google邮箱,这几年这些邮箱都用不得了。所以,作者填写的“审稿人”邮箱地址并不见得都是“审稿人”现在采用的。

  2)作者推荐的审稿人,编辑有权采用,也有权不采用。正常情况下,编辑应该掌握非常丰富的审稿人资源,不到万不得已,不应该采用作者推荐的审稿人。特别是当编辑发现推荐的审稿人的邮箱不是大学邮箱,编辑就必须对这些邮箱地址进行核实。比如,我现在投稿的时候一般都同时写两个邮箱,yuhailiang1980@tom.com和hailiang@uow.edu.au。第一个邮箱,我已经用了将近20年,虽然现在不是太常用,但这个邮箱可以一直用下去。而第二邮箱是我在卧龙岗大学的工作邮箱,由于我在这里还有三年荣誉高级研究员合同,因此,至少近几年还可以用下去。如果他人推荐我审稿,如果填写uow邮箱,编辑可以采用。但是,如果填写的tom邮箱,就必须去进行一番查证。

  3)编辑选择审稿人可以事先进行联系。前些天,有一个期刊第一次找我审稿,联系的是uow邮箱。编辑并不是一开始就把稿件发给我审稿,而是先给我发了一个邮件,询问我是否可以协助审理某篇稿件,如果我同意接受审稿,我就必须尽快返回审稿意见。个人觉得这样的编辑是非常负责任的,也因此,我只用了三天就给编辑部发回了审稿建议。相反,我也见到一个奇怪的不负责任的期刊,他们给我发过来一份审稿邀请。我当时初看了一下邮件,就没有理会。心里不想审理这篇论文。然而很奇怪,不一会就收到另一封邮件,说我同意接受他们的邀请。奇怪,由于这个期刊没有太多名气,我根本就没有选择同意呀。对于这种“被强迫”当审稿人的情况,我没有搭理。昨天又收到一封邮件,说不需要找我做审稿人了。

  最后,期刊扩张速度过快可能是导致本系列事件的根本原因。正常情况,如上所述,编辑们对待稿件,可以很好地慢慢地选择。然而,如果期刊的编辑数量没有变化,但是,期刊稿件数量极大幅度增加,可能导致编辑没有时间去思考、选择合适的审稿人,因而犯错。比如这次事件的期刊“TumorBiology”,2010年发表论文59篇,2011年发表论文140篇,2012年发表论文255篇,2013年发表论文485篇,但是到了2014年,发表论文数量突然增加到了1665篇。这种跨越式发展,如果期刊编辑数量没有快速增加,论文评审出问题是必然的事情。

来自:浙大学报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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