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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1.2017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109名(届时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2.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均包含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生(详细情况见附件1)。 二、学制及培养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培养年限为3-6年。 三、学费标准及资助体系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者报考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六年或六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必需持二代身份证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扫描件。 五、报名 2017年博士生报考采用网上报名并寄(送)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 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2.网报过程中,考生须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具体要求: (1)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数码照片,背景无边框; (2)服装与背景色反差要大,不着制式服装; (3)人像清晰,脸部无局部亮度,常戴眼镜的人应配戴眼镜; (4)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为20KB以内,宽度120像素,高度160像素。 3.缴纳报名费。已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于2016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30日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80元/人。缴费成功后截图打印缴费凭证(报名费缴费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4.提交报名材料。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务必于2016年12月30日之前将报考材料按要求寄(送)到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材料内容包括: (1)《贵州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2)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一篇代表作复印件(含期刊封面);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复试时审核原件; (3)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复试时审核原件; (4)缴费凭证。 注:通过邮递快件方式提交的报名材料需在2016年12月3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前寄出,邮寄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北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件单位:贵大研招办;联系电话0851-88292217;邮编550025;信封上标注“报考博士生”。 六、初试 1.考试时间:我校初试时间为2017年3月下旬或4月上旬。 2.考试地点:贵州大学(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 3.考试科目:初试科目为笔试:外国语、二门业务课、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生免考政治)。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考生身份查验:考试时凭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入场。 七、复试 1.复试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另行安排。 2.我校各院(系)的复试办法、细则及基本要求将在各研究生招生单位的信息网上发布。 3.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且为笔试。 4.考生在复试时,向所报考的院(系)提供以下材料: (1)教授推荐信二份; (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 (3)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往届硕士毕业生); (4)体格检查表; (5)报考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携带单位同意定向就业的公函。同等学力考生需交学士学位认证报告与本科学历认证报告,同时还必须有报考条件3中的(2)、(3)两项材料、学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复试时体检。 八、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的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其他事项 1.报名截止日前,允许考生在网上查询、打印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日后,考生一律不得修改报名信息,但可查询、打印报名信息。 2.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17年3月中旬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3.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必须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5.《贵州大学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3)报名时暂不提交,待复试阶段与其他评价材料一并交给报考单位。 6.贵州大学教职员工报考博士生必须由人事部门在《贵州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其他人员报考博士生,可不填写《贵州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但须事先征得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等后果,责任均由考生自负,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7.考生报考的全部费用(报名费、体检费、往返旅途费用、食宿费等),由考生本人自理。 8.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打“*”号为自设专业。 9.按照教育部有关精神,我校 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10.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851-88292217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 邮政编码:550025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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