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振论坛

 找回密码
 我要加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8202|回复: 0

《中国振动联盟服务使用协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2-18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加入

x
1. 特别提示
1.1 中国振动联盟(以下合称"联盟")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相关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为获得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1.2 用户注册成功后,联盟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2. 服务内容
2.1 联盟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联盟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例如个人空间、论坛等。

2.2 用户理解,联盟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3.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3.1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联盟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如网络服务发生变更、中断或终止,联盟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3.2 用户理解,联盟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中断,联盟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3.3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联盟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3.3.1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3.3.2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3.4如用户网络服务的帐号在任何连续90日内未实际使用,则联盟有权删除该帐号并停止为该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

4. 使用规则
4.1 用户在申请使用联盟网络服务时,必须向联盟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

4.2 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联盟。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联盟不承担任何责任。

4.3 用户必须同意接受联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用户发送相关信息。

4.4 用户对于其创作并通过联盟网络服务上传到联盟网站上的内容依法享有版权及其他相关合法权利。对于用户通过联盟网络服务上传到联盟网站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用户同意联盟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权利和许可,以使用、复制、修改、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

4.5 用户在使用联盟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4.5.1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4.5.2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4.5.3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4.5.4 不得利用联盟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4.5.5不得利用联盟提供的网络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4.5.6 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4.5.7 不得利用联盟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联盟的行为;
4.5.8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联盟。

4.6 如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联盟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等、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4.7 联盟针对某些特定的联盟网络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使用该等联盟网络服务,视为用户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的内容。

5. 知识产权
联盟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未经相关权利人同意,上述资料均不得在任何媒体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写或再发行,或者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所有这些资料或资料的任何部分仅可作为私人和非商业用途而保存在某台计算机内。联盟不就由上述资料产生或在传送或递交全部或部分上述资料过程中产生的延误、不准确、错误和遗漏或从中产生或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害赔偿,以任何形式,向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6. 隐私保护
联盟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联盟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6.1.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6.1.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6.1.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6.1.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6.1.5 为维护联盟的合法权益。

7. 免责声明
7.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联盟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联盟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联盟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联盟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7.3 联盟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联盟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联盟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联盟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联盟不承担任何责任。

7.5 用户同意,对于联盟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联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8. 违约赔偿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联盟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联盟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9. 协议修改
9.1 联盟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联盟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9.2 如果不同意联盟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联盟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10. 法律管辖
10.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10.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联盟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其他规定
11.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1.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1.3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回复
分享到: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联系我们|声振论坛

GMT+8, 2024-12-25 15:40 , Processed in 0.090942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