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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章翔 于 2010-7-13 10:22 发表
不是这样分的,我刚查到了,商用车分为客车、货车、半挂牵引车、客车非完整车辆、货车非完整车辆,是在设计和技术特征上用于接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
而乘用车是用来运载人员及其行李的,包括驾驶员在内最多9座的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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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概念 用车是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乘用车涵盖了轿车、微型客车以及不超过9座的轻型客车。乘用车下细分为基本型乘用车(轿车)、多功能车(MPV)、运动型多用途车(SUV)、专用乘用车和交叉型乘用车。基本乘用车概念 基本型乘用车的概念等同于旧标准中的轿车,但在统计范围上又不同于轿车,这种区别主要表现在将旧标准轿车中的部分非轿车品种,如GL8、奥德赛、切诺基排除在基本型乘用车外,而原属于轻型客车中的"准轿车"列入了基本型乘用车统计。由于这些特殊的车型产销数量不是很大,对于分析基本型乘用车的市场发展趋势影响不大。商用车概念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商用车(Commercial Vehicle)这个概念越来越被人们所熟识。那么国际上是如何定义和划分商用车呢?商用车的介绍 客车分类中,按照车身长度、用途和燃料类型进行了分类。由于车身长度是按照米数来细分的,因此统计信息更加详细,又可以按照旧分类中的大、中、轻型客车的划分标准进行归口分类中列出各用途客车,有利于进行细分市场的分析。 货车是一种主要为载运货物而设计和装备的商用车辆,其用来牵引或挂车均可。与新分类的客车类似,新分类的货车含义也小于旧分类中的载货汽车,对应关系为旧分类载货汽车=新分类中的货车+半挂牵引车+货车非完整车辆。 货车的细分是按照总质量、用途和燃料类型来细分的。 半挂牵引车是装备有特殊装置用于牵引半挂车的商用车辆。 我国加入WTO后,港口运输量日益增大,为半挂牵引车的发展提供了机遇,近年来,该车型发展很快。在旧分类中,半挂牵引车是列入载货汽车统计的,没有单独列出;其在新分类中是作为商用车的一大类别单独列出的。 对于半挂牵引车,车辆分类依据的质量是处于行驶状态中的半挂牵引车的质量,加上半挂车传递到牵引车上最大垂直静载荷,和牵引车自身最大设计装载质量的和。 客车非完整车辆和货车非完整车辆分别指客车底盘和货车底盘。客车非完整车辆按照长度进行细分,货车非完整车辆按照总质量细分。商用车分类 根据ISO3833修订本,未来的国际标准将汽车仅分为两大类:乘用车和商用车。其中对乘用车的定义为:就其设计和技术特性而言,主要用于运载人员及其行李/或偶尔运载物品,包括驾驶员在内,最多为9座的汽车,它可以牵引挂车。根据这一定义,我们通常所说的轿车、吉普车、某些多用途车辆(即MPV)等都 属于此范畴。对于商用车,指的是除乘用车以外,主要用于运载人员、货物、及牵引挂车的汽车;所有的商用车又分为客车和货车两大类。 商用车是在设计和技术特征上是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从2005年开始,我国汽车行业实行了新的车型统计分类。相对旧分类,商用车包含了所有的载货汽车和9座以上的客车。在旧分类中,整车企业外卖的底盘是列入整车统计的,在新分类中将底盘单独列出,分别为客车非完整车辆(客车底盘)和货车非完整车辆(货车底盘)。商用车分为客车、货车、半挂牵引车、客车非完整车辆和货车非完整车辆,共五类。 |